来源:贵州人才大市场 类别:职称政策 阅读数:11132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关于2021年
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99号)的要求,现就2021年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从今年起,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将采用系统平台进行线上评审方式开展。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在线核验证书或下载打印(登录网址为:http://gzrswt.gzsrs.cn)。
二.评审范围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要求,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将组建2021年度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场人事代理人员及无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省直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国家和我省要求考试取得的专业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申报;申报有分类评价条件专业的,应在符合《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中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学历、资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工程系列现行各分类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破格条件等要求申报评审。
四、有关政策要求
(一)按照《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执业资格后取得。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具体标准按照该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评审条件执行。
五、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
六、申报程序
(一)创建账户。各单位账户按照属地原则或人事管理权限,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户,企事业单位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户。
非公组织账户按注册机构的同级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指定机构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各单位取得单位账户后,由负责管理人员及时为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
档案在我市场的流动人员,在申报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账户可由贵州省人才大市场直接为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采集详见附件1)。
各单位及申报人获得登录账号后,要及时变更登录密码(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abc)。如因未及时变更密码造成泄密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账号持有人或持有单位自负。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个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线上申报流程。今年申报人员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统一为9月1日0:01至9月10日24:00,申报人未在该时间段内提交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不在受理其纸质申报材料。线上申报阶段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用人单位给申报人建好账号后,申报人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职称评审子系统上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资料(上传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
(三)审查程序。申报人线上提交后,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3.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4.论文和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用人单位要及时履行审核义务,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以适当方式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系统中必须公示满5个工作日,系统中申报公示须在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结果、单位承诺书,任职资格花名册,同时申报人须下载系统生成的评审表、政策性审查表,及时按申报流程完成线下签批盖章流程。
(四)推荐评审。省直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向省人才大市场推荐评审。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报送的方式进行,经单位审核、公示,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推荐(委托)单位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进行单位推荐上报。
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化管理(档案在省人才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委托评审由单位及我市场审核后,向所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
(五)审核流转。申报人员信息完成审核,用人单位同意推荐后,按程序逐级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流转、分送评委会,并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分送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
(六)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线上申报内容一致,不一致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报送,评委会可不予受理。(附2、3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申报评审工作中,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从认定之日起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二)2021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三)政策性审查结果将于2021年11月中旬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官网人事代理窗口进行公示(http://www.gzrc.com.cn/)。
(四)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送申报材料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贵州省人才大市场2楼204室。
报送期间,做好相关新冠疫情防疫工作,报送材料人员应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且体温正常,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联 系 人:曹庆、陈鑫
联系电话:0851-86860596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个人账户信息采集二维码
2.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3.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4.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分类表
5. 2021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www.gzrc.com.cn/downfile.php?filename=upload/contract/2021-08-24/1629796549-KN21DM5.rar&name=附件:2021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rar
贵州人才信息网 轻松求职 满意招聘 www.gzrc.com.cn
日期:2021-08-25